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
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三: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城投融资租赁;政府平台融资租赁;基础设施融资租赁;道路管网融资租赁;医疗教育融资租赁;清洁能源融资租赁;海工装备融资租赁;PPP项目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济信息咨询;商务部门备案的进出口业务;与自有经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以上项目不含需经审批的项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