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一:
生产、经营电子玻璃制品;金属的回收、加工和销售;保温耐火材料、化工材料(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除外)的收购、销售;玻璃基板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厂房、厂地、设备的租赁;物业管理;对外贸易经营(国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玻璃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二:
从事开发、生产TFT-LCD平板显示器用显示屏材料(玻璃基板);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的批发、生产配套原辅材料、设备零部件、平板显示器用盖板玻璃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玻璃公司经营范围参考三:
生产汽车玻璃,装饰玻璃和其它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服务;开发和生产经营特种优质浮法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透明玻璃、着色彩色玻璃;并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协助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等有关业务;生产玻璃塑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包装木料加工。纸箱、纸板、铁架、可循环使用的包装金属支撑架、包括托盘等玻璃安装用的材料的销售。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